为规范、有序做好新平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7年紧缺专业人才公开引进工作,经新平县2017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编制内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引进岗位及人数
2017年,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编制内紧缺人才18个岗位,共19名专业人才(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公开引进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公开引进2017年医学类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7届毕业生,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乡镇卫生院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户籍不限。
2、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积极进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公开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人才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临床医生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条件的医学类毕业生;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岗位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身体健康,积极进取,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三、公开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接收考生材料
1、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在云南省2017届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昆明医科大学专场双选会现场公开人才引进。上午9:00至中午1:00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足球场(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接收应聘人投递材料(简历),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再接收考生材料。
2、2017年3月15日在云南省2017届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昆明医科大学专场双选会现场公开人才引进,没有招聘到的岗位及人数根据具体发布时间再次到昆明医科大学和其它医学院校或省教育厅主办的现场招聘会公开人才引进。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现场投递材料(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身份证、学历证明(或学校证明)、个人简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相关获奖证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所有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一份,同时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
由资格审查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从学业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实习情况、获奖情况及获奖证书等方面进行人员筛选,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测试
由公开人才引进工作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应聘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测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现场公布测试成绩
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进行现场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就业协议视为无效。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再递补。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替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不再替补。
(九)公示
测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在公开引进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符合等),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毕业生因未按时报到、参加资格复审、体检、签订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则视为违约。
(七)《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一经签订即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违约金20000.00元(贰万元)。
(八)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平县2017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编制内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监督电话及联系方式:
新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新平县桂山街道幸福路24号;邮编:653499; 杨老师: 0877-7011081 、15987740459。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7015696。
新平县纪检监察部门:0877-7771540
附件:新平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引进编制内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xls
新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