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充实基层卫生队伍专业技术力量, 切实缓解人才供求矛盾,根据《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秦发[2010]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 通过公开考试、考核、体检、公示,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
根据实际岗位需求状况,本次共为22所基层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0人,详见《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和《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名额分配表》(附后)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和已取得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且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同时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
3、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是指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
4、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此年龄限制);
5、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本人所在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应聘: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2013年11月22日—28日)
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qhdrsj.gov.cn)、青龙人力资源网(http://www.qlrlzy.com)和青龙卫生信息网 (http://www.qlws.net)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2013年11月29日—12月3日)
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且相同岗位统一报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人员需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非普通类院校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应往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报到者需携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已报到进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协议,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填写《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已婚者报名需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大厅(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西侧)报名,同时交近期正面 1 寸同版免冠彩照4张。
(三)资格审查(2013年12月4日—6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共同按照招聘方案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考试。
2013年12月12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 (2013年12月14日—2014年1月13日)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笔试的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以青龙人力资源网和青龙卫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相同招聘岗位使用同一试卷。
各招聘岗位考试内容分别以下列考试用书为主:
内科、外科、妇产科、影像职位——《201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应试指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检验职位——《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士)]》;
护理职位——《201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
药剂职位——《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药学(士)]》、《全国中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与细则中药专业(初级士)》;
中医职位——《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细则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部分)》;
中西医结合职位——《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细则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部分)》;
公卫职位——《201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应试指南(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口腔职位——《201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应试指南(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各招聘岗位考试内容均以下列四门医学基础课为辅:《组织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
笔试考试结束后,封存试卷,由外聘评委统一阅卷,阅卷完毕后,一律不安排查卷。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12月15日上午8:00前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青龙人力资源网和青龙卫生信息网查询。
2、面试。面试采取对话答题方式测试应试者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分在同一组同一场次。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最后得分的计分办法为去掉一票最高分,去掉一票最低分,取剩余5票有效成绩的平均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参考者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之和。其权重笔试占60%、面试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成绩公布。12月29日早8:00前,在青龙人力资源网、青龙卫生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考核人员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局共同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技能等情况,考核要形成考核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局共同组织,在指定医院统一时间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程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
(七)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青龙人力资源网、青龙卫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管理
公示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按照相同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按具体招聘职位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得无故变更。拟聘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后,与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签订聘用合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鉴证, 确定人事关系,列财政性资金定额(定向)补助事业编制。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见习期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见习期满后工资标准。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岗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凡被聘用人员三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局、监察局共同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
2、各招聘岗位B岗位(定向招聘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岗位)无人应聘时,招聘指标直接调整到该岗位的A岗位。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对招聘岗位做适当调整,届时向社会公告。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原则。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责任。
5、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青龙人力资源网和青龙卫生信息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六、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35—7862497
县卫生局:0335—7880370
附件: 1、《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2、《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名额分配表》.rar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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