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7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退休的政法系统及法律职业人员;
2、机关、街道退休干部;
3、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社区退休人员;
4、符合聘任条件并热心人民调解的其他岗位退休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历,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和相关法律政策知识及运用水平,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4、从事调解工作满2年以上,调解案件有协议卷宗记录的不少于10件,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并具有较强的公信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基本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9日至2月2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直接到我局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下载并填写《2017年福州市鼓楼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学历证明的照片发送到鼓楼区司法局基层科邮箱。
直接到我局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17年福州市鼓楼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后,带上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到我局基层科报名。
3、报名地址:网上报名请提交材料至鼓楼区司法局基层科邮箱:glsfjck@163.com
鼓楼区司法局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琼河巷2号,联系人:林滢(联系电话:87520572)
四、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考核聘用:经审查录用的受聘人员工作岗位由区司法局研究决定。受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期满后,由区司法局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2、待遇:街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由工资(每月1500元)和办案补贴两部分组成;公调对接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由工资(每月2000元)和办案补贴两部分组成。
3、专职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由基层司法所负责,区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
4、对于聘期届满的男性70周岁、女性6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但对于身体健康、工作成绩显著,特别优秀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除外。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