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市社区工作需要,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水平,根据《义乌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市委办〔2008〕167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4〕101号),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全市计划招聘89名城市社区工作者。其中,面向社会招考9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20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15名,面向街道雇员招考40名,面向随军家属招考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16年义乌市公开招聘城市工作者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考(9名)
1.具有义乌市户籍,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 所学专业不限。
(二)面向退役军人招考(20名)
1.具有义乌市户籍,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以上学历。
(三)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15名)
参加义乌市行政区域内“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四)面向随军家属招考(5名)
义乌市区现役军人的已婚配偶,经师(旅)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且已取得义乌户籍的随军家属。高中以上学历,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面向雇员招考(40名)
1.具有义乌市户籍,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不限。
4.限本街道在职雇员报考本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12月9日(8:30-11:30,14:00-17:00)。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地点:义乌市新科路c6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楼(新科路与西城路交叉口)。
3.报名时需带材料:报考人员请持《义乌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征得单位同意)。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核。
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发给《领准考证凭证》。
报名考生请携带《领准考证凭证》于2016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义乌市香山路389号人力社保局大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时(面向社会招考的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时),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并对招考计划指标作适当调整。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 12月17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课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社会学、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考生,以及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原始成绩)加5分。
随军家属中,属于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因公(战)致残(一至六级)、荣立二等功(三等战功)以上奖励、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10年以上军人的随军家属作为重点安置对象,笔试成绩(原始成绩)加10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最高加10分。
(四)面试。
笔试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向街道雇员招考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面向雇员招考的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街道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街道考核成绩赋分办法由各街道制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各岗位(面向雇员招考的岗位无需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岗位(面向雇员招考的岗位除外)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面向雇员招考的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
(七)公示。
各岗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雇员招考的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人员名单在义乌民政局网站(mzj.yiwu.gov.cn)公示3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本次招考的户籍以2016年12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考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的认定时间统一截至到2016年12月1日。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义乌民政局网站(mzj.yiwu.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向雇员招考的岗位,考察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选列入社区工作者储备库人选,一年内,可根据街道工作需要,报市社区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街道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公示后放弃的人员,将记入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报考义乌市社区工作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电话:85271575)负责解释。
附:1. 2016年义乌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计划.doc
2. 义乌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义乌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