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海口“双创”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继续公开招聘30名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巡查员,由海南康斯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海口市市政市容委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监督中心,从事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巡查员30名。
二、招聘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吸毒及其他违法乱纪记录。
(4)认真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海口市市政市容委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5)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技能。
三、具体标准
(1)年龄:18-30周岁(1986年11月1日至1998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2)性别:不限;
(3)户籍:不限(本省优先);
(4)大专(含)以上学历;
(5)加分条件及分值,加分分值在体能测试后计入总成绩,可累加:
①具有一定的特长,如文体、写作及其它,达到一定水准(分值5分);
②中共党员(分值5分);
③本科以上学历(分值2分);
④法律、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行政管理、计算机及城市管理相关专业毕业优先(分值5分);
⑤退伍军人(分值2分);
⑥由于工作地点是要在秀英区、长流镇等地,现居住秀英区优先(分值1分);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有过吸毒史的;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治安处罚及其他犯罪记录的;
③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曾受过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过开除党籍、团籍、学籍纪律处分的,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④曾参加过“***”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四、待遇:2000-2500元/月(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费用),五险一金,其中薪酬与岗位和绩效挂钩。
五、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报名地点:海口市南沙路城管大厦4楼会议室。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22日(8:30-11:30,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2016年巡查员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登陆康斯坦人力资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证明。条件不符、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将以上材料扫描制成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hkszcyzp@163.com,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898-68701519,联系人:符女士)。网上报名人员在参加考试之前,需补交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应聘者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898-68701519,符小姐
监督电话:0898-68720369,市市政市容委组织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市市政市容委、康斯坦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海口市市政市容委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监督中心与康斯坦人力招聘小组统一组织,考试由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基础性、专业性巡查员及情商测试题目。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考试期间不允许将通讯设备带入考场。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市市政市容委、康斯坦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市政市容委、康斯坦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市政市容委、康斯坦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公布。
3.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照1:2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应聘人员男女分开进行。
(1)男性体测项目: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2)女性体测项目: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3)体测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体测现场。
(5)成绩公布:体测成绩通过市市政市容委、康斯坦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公布。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测成绩及加分分值等四个相加的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据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发[2007]25号)标准,在指定医院由招聘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1)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上述各项结果产生拟聘用人员。即:根据体检结果,择优按照岗位人数1:1的比例产生拟聘用人员,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在市市政市容委、康斯坦人力资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过期举报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康斯坦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至海口市市政市容委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监督中心工作。对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后待遇,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为2000-2500元(根据工作内容及绩效考核进行调整),并缴纳“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试用期为2个月。
(六)纪律问题
(1)加强考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和防止把关不严的现象,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巡查员队伍当中。对于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2)在考场内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务派遣员工,招聘全程由海南康斯坦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并实施,劳动合同与海南康斯坦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本次招聘全程公开,受海口市市政市容委监督。
(2)招聘信息请登陆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单位网站(http://hkcg.haikou.gov.cn)或康斯坦人力资源公司网站(www.hhkcc.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