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拟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人员,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文秘岗3名、计算机管理岗2名、统计岗3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前一天(即2016年10月25日)。年龄为35周岁以下。
5.招聘范围为具有西双版纳州户口的常住人员。
6.应聘人员需取得相应证书。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州内少数民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各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其他不具备招聘条件情形的。
(三)学历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待遇情况
应聘人员应试合格后录取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后按国家规定正式签订用工合同,待遇3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交“五险”金额部分),从2017年起人员工资参照州机关办公室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28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景洪市宣慰大道67号)。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②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③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应聘报名表复印件2份,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测试
1.考试采取现场操作加问谈,现场操作和问谈分各占50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2016年11月4日。
2.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
(三)考查与体检
1. 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表一式2份。
(二)被聘用人员劳动合同2年一签。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所签劳动合同内容规定为准。
(四)报名联系人及方式:
纪文伟 2134449 朱泽彬 2132050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doc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