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铜川市照金景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我市消防警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13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公安局下属市照金消防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员10名。其中,队长岗位1人、副队长岗位1人、消防员岗位8人。(具体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岗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岗位要求铜川市户籍或生源的,落户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之前(含10月24日);驻铜消防部队复退及复转军人、铜川市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不限户籍和生源。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
1、队长岗位报考条件:
①铜川籍服现役满8年以上(含8年)的消防部队复转军人或驻铜消防部队服现役满8年以上(含8年)的复转军人(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1月1日);
②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
③岗位限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4日至1998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副队长岗位报考条件:
①铜川籍服现役满8年以上(含8年)的消防部队复转军人、驻铜消防部队服现役满8年以上(含8年)的复转军人(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1月1日)、铜川市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10月24日);
②岗位限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4日至1998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复转军人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铜川市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消防员岗位报考条件:
①铜川籍消防部队复退军人、驻铜消防部队复退军人、铜川市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时间截止2016年10月24日);
②岗位限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4日至1998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截止2016年10月24日尚未解除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部队服役期间,受到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从事过消防工作因个人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
4、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9、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的;已参加2016年铜川市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期已满的;
10、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告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复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各步骤安排均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工作日内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新区咸丰路东段北方建材城斜对面铜川市公安消防支队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919-3182379
联系人:李涛、侯春爱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①下载并如实规范填写《2016年铜川市照金消防队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一);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四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照(要求与报名表张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③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
④铜川市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⑤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一份(用人单位出具,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⑥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一份(用人单位出具,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加盖公章);
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考生本人提供的资格审查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与资格初审(复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做出禁考等严肃处理。
6、逾期不受理报名。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网站公告,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8、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同时进行。考生本人要对提供资料及相关信息负诚信责任,如在资格初审(复审)环节发现问题取消考试资格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体能测试
因岗位特殊性,本次招聘岗位体能测试前置。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男子)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时,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试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试不超过3次。测试中,考生出现一项不合格的,则考生体能测试不合格,考生因跌摔或身体等原因造成测试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不再另行安排测试。
体能测试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和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四)笔试
通过现场报名初审(复审)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体能测试1000米个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不大于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依次确定笔试人员。笔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范围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附件四)、《陕西省消防条例》(附件五)等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和具体安排详见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五)笔试加分
1、加分依据及分值
①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应聘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岗位)时,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
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
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加分不累计)。
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③同时符合《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的考生加分不可累计,取最高加分项目。
2、受理加分的程序
铜川市公安局负责受理加分申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6日申请加分,申请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加分受理地点为现场报名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奖励者,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奖励登记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大学本科及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需提供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超期服役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超期服役相关的文件或命令。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表、任职材料(任职文件和聘用合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加分认定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结果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六)面试人员确定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顺延递补人员。
3、笔试成绩(含加分)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八)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含加分)/2+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的,按体能测试1000米跑项目成绩高者排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征兵部分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考生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两证必须齐全,缺一不可。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两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不合格等产生的缺额,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办法及程序组织顺延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铜川市公安局将派专人到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了解考生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如发现考生有犯罪记录情况,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十)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铜川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招聘岗位所需的证件等资料,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取得相应证件和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除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员管理
铜川市照金消防队为铜川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日常管理,担负照金景区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责任明确,整个招聘过程接受人社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严格考试工作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具体阶段性公告,错过相关时间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只公布笔试大致范围,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2016年铜川市照金消防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2016年铜川市公安局下属市照金消防队招聘职位表.xls
3.2016年铜川市公安局下属市照金消防队招聘考试大纲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doc
5.陕西省消防条例.doc
6.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男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铜川市公安局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