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龙委办〔2010〕41号)规定,经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临聘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招聘临聘人员3名,职位详见《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考临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二)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及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1天),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地点为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办公大楼1215室,咨询电话:28909212。
3.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或居住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和一寸相片2张。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组织。
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3倍的将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1.笔试分数合格线由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2.面试分数合格线由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对于没有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于有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由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统一组织并到指定区级医院体检。具有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资格复审、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按照相关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至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经过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后,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四)备案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及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审核后,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经备案后再委托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派遣管理。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
附件:1.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考临聘人员职位表.rar
2.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rar
2013年11月8日
笔试试题推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题
笔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真题
面试常见问题汇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面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真题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
教师招考专题:最新教师招聘信息发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