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崇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制办关于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崇办发〔2007〕34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审核,我局定于2016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市殡葬管理处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组织考核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崇左市殡葬管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差额补助。负责有关国家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及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殡仪服务布局、设置划分,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殡仪服务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积极有步骤的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约办丧事。从事殡仪服务,遗体接运、整容、冷冻、火化、骨灰盒寄存。殡葬管理处秉承“服务至上,丧属至上”的民政服务宗旨,为广大丧属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
二、组织考核招聘岗位及应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岗位
崇左市殡葬管理处招聘遗体接运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范围:全区。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熟悉国家、区、市关于本行业、本岗位的政策和法规,具有较扎实的与本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5日以后出生)。
6、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四)招聘专业资格
专业不限,持有国家颁发的殡葬行业相关技能等级证书,有殡仪服务工作经验2年以上。
三、组织考核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3日,共7天。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殡葬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到崇左市民政局(崇左市城南八路)报名。
3、报名地点:崇左市民政局办公室(崇左市城南八路崇左市民政局307号),联系电话:0771-7834657。
4、资格审查:2016年9月14日至9月15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人员确定后,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考核人数以实际报名人员中符合条件人数确定。
(二)组织考核: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0日,局公开招聘(组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确定考核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三)确定体检人选。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3日,根据考核结果,经局领导班子和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组织拟聘人选到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照考核情况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5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六)办理手续: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31日,将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批复后,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