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金华市港航系统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港航综合管理水平,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金华市港航管理局协管员共2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作风正派,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法律、计算机及与港航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持有船员证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金华市港航管理局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网上报名须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以上材料,报名邮箱:jhganghang@126.com。
(二)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金华市港航管理局法制监察科(金华市婺城区桑田街818号局大楼三楼311)。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资格审查后,通知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主。
(二)面试。经笔试后,按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考察。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在各招聘环节中,用人单位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的应聘者,不再发布通知。
2.经笔试、面试后,对拟确定的聘用对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579-82069630
附件:《金华市港航管理局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金华市港航管理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