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如皋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康复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皋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康复中心)面向社会招聘3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1 |
脑瘫儿童康复训练 |
2 |
大专及以上 |
康复治疗 |
2 |
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 |
1 |
大专及以上 |
特殊教育、孤独症儿童教育 |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有爱心、细心、耐心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如皋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康复部(如皋市如城街道秀水路126号)。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2016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设60分合格线。本次开考比例为1:1。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
4、体检: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体检合格者由如皋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三)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用工形式及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与如皋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如皋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确认备案。
2.待遇和保障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残疾人康复机构职工待遇有关规定发放。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残疾人联合会商如皋市人社局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33285(如皋市残疾人联合会)。0513-87650716(如皋人社局)。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如皋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