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永安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做好驻永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批转省人社厅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2014〕20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永安市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永安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公开定向招聘永安市驻军随军家属3名。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5月4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岗位:事业单位专技岗位1人,工勤岗位2人;
招聘对象:列入2015年安置计划的正团职随军家属。
三、报名时间、地址、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1日的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址:永安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调配科;联系人:黄静;联系电话:3804783。
3.有关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笔试、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岗位。若选岗中出现弃权情况,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注意事项:
⑴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⑵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待就业证或失业证、随军报告表、配偶所在部队任现职的行政任命文件(加盖所在部队政治部公章)。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领取准考证:考生于5月23日-5月25日持身份证前往永安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调配科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永安市公务员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永安人事人才网、永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对象的确定、体检标准、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要求,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的规定进行。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永安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政策性安置)
永安市公务员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