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现有在校生6000余名,教职工300余名,学院坐落于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现因学院发展需要,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其中教师10名,工程管理、财务、人力资源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6.符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技师学院网站(www.njjsxy.com)发布。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2016年5月14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南京技师学院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发送至南京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njjsxy2009@163.com。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初审结果。
2016年5月21日上午9:00—下午4:00由学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30%和70%。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2016年6月4日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当天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学院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2016年6月5日
(1)面试内容、方式。面试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学院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教师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在南京技师学院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电话:025-85796602、85796635
监督电话:025-68788227
本次招聘由招聘单位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2016年上半年南京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技师学院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