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公告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共计50名(详见附件:2013年芜湖市鸠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招聘公告同时在鸠江区先锋网(http://whjj.ahxf.gov.cn/)、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q.gov.cn/)、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wh.hrss.gov.cn/)、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发布。
三、组织方式
本次鸠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鸠江区委组织部、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考生可按以下信息平台查询招聘各环节信息:
(一)合肥人事考试网提供报名平台。
(二)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负责发布笔试后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入围面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与所学专业、学位一致,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鸠江区委组织部、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进行。11月9日16: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11月9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9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1月10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3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期间,由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2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芜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