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医技岗位共计45名,详见附件:2013年南陵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表。
招聘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下同)、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220.178.191.51/)、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lrs.gov.cn)、南陵先锋网(http://nl.ahxf.gov.cn/)、南陵人才网(http://www.nlrc.gov.cn/)发布。
三、组织方式
本次南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搭建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平台统一笔试。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南陵县委组织部、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陵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报名确认、统一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考生可按以下信息平台查询招聘各环节信息:
(一)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提供报名和查询《公共基础知识(二)》笔试成绩的平台。
(二)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陵人才网负责发布招聘公告(计划)、笔试后资格复审、入围面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和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我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六、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报考医学影像、麻醉专业比例不低于2:1),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按规定要求在网上进行。8月27日16: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8月30日9:00-16:00进行岗位取消后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不足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0日9:00-16:00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改报资格),同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27日9: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7日9: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28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3年9月14日至9月16日期间,由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南陵县人社局四楼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0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四)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统考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满分为12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统考笔试考试大纲在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9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主要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人员于2013年9月15日14:30至9月16日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科,申报加分事宜(地址:籍山镇政府对面人社局四楼,联系电话:0553-6910305)。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南陵县卫生局负责,按照应聘人员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医学影像、麻醉专业比例若未达到1:3,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交纳面试费用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六)面试
面试由南陵县卫生局在南陵县委组织部、南陵县人社局监督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单位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南陵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布。统一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统考笔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面试成绩×0.5);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确定拟聘用人选,再按程序进入后面的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的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2013年11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中旬发布招聘公告,8月下旬报名与资格初审,9月中旬统考笔试,9月底公布笔试成绩,10月份资格复审与面试,10月份体检、考察并公示,11月份完成聘用工作。
八、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在南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553-6910305、6817951、6823793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23081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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