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社会急救医疗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和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汪清发展实际,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县卫计局直属公立医院公开选聘120急救中心员额经费管理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驾驶员岗位1个,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驾龄满10年,可放宽到40周岁),男性,限汪清县户籍;
2、具有C1或以上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能操作手动挡车辆;
3、具有汪清县卫计局直属公立医院一年以上院前急救驾驶员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院前急救工作,无酗酒等不良习惯;
5、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岗位在特殊情况下的调配和安排;
6、熟悉汪清县街道、村庄等道路及行车路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地点在县卫生计生局办公室报名(县政府4楼)。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县卫计局直属公立医院出具的一年以上院前急救驾驶员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主管局公章)、红底免冠证明照(1寸,3张)。《汪清县120急救中心公开选聘员额经费管理驾驶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县卫生计生局根据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参照汽车驾驶员理论考试大纲,对拟选聘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在网上公示,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网上公布。
(三)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县卫生计生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县卫生计生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汪清县编委会研究,通过后,纳入员额经费管理。
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制度参照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选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wq.lss.gov.cn
岗位资格及报名咨询电话:
汪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433-8814830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3-8814262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