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新常态下,为进一步适应建筑工地监管工作精细化的新要求,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率,确保完成好区委、区政府赋予我站的职能工作任务。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3名。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及任务执行能力,党员及有C1以上驾照者优先。
4、招聘岗位及具体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区人社局要求核定。试用期工资按照80%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月薪标准为3200-5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800-3200元,职称工资0-800元,学历津贴400-1000元),每聘用满1年,增加150元/月,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报名程序
应聘者统一填写《广州市天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格式发至区质安站邮箱(电子邮箱:tianhezj_166@163.com),有发表文章或证明个人能力者请附上相关材料。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12月25日。
五、笔试事项
报名人员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程序,笔试人员名单以及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六、资格审查和面试事宜
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和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经考察符合招考聘用条件的,进行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有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替补;被投诉事项暂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5574463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