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新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雨花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有关规定,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全民事业单位编制内中小学(包括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6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2016年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2016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2016年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职业学校专业的,可以是2016年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但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符合上述1、2、3、4、5条件的,均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2015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7、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可以是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生,但现学历为本科),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
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考生可报考小学科学学科。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雨花教育网(www.yhjy.cn)发布。
(一)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到南京市雨花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现场报名。已参加南京市四城区或其他区中小学招聘新教师报名,有意应聘雨花台区中小学教师的,必须到南京市雨花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现场报名,应聘类别与学科必须与在其他区所报类别与学科一致。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9:30-17:00)
3、报名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雨花东路47号)。
4、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5、报名所需材料:
(1)符合招聘条件第1、2、3、4、5条之一的,一律凭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现场报名。
①外省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硕士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生需携带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
③报考中等专业学校专业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携带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符合招聘条件第6条的,一律凭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到现场报名。
(3)符合招聘条件第7条的,凭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是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的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学校(幼儿园)3年的聘用合同或学校(幼儿园)3年社保缴费凭证到现场报名(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书)。
6、报名时请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7、已在四城区和其他区缴费办考试证的,报名时我区不再收取费用。在我区报名缴费办考试证的,需缴报名费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宁价费【2003】342号)。
8、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考试及后续各环节的应聘资格。
9、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带齐相关材料。
(二)打印考试证:在我区报名缴费办考试证的,请于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1日凭身份证号或姓名登录南京市招生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打印笔试考试证(统一使用A4纸打印)。
(三)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同一学科(专业)报名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雨花台区中小学招聘新教师笔试与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招聘新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
3、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1月2日上午,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5、成绩凭证领取:在我区报名缴费办考试证者,于2016年1月21日—2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凭笔试考试证和身份证到南京市雨花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雨花东路47号)领取成绩凭证,考生领取成绩证明后请妥善保管,如遗失一概不补,也不开具任何证明材料。
6、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雨花台区公办中小学新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16年度内有效。
(四)面试
2016年2月在雨花教育网发布面试公告。
1、面试人选:在我区报名者,凡达到笔试成绩50%以上的考生,可持笔试成绩单原件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到我区参加面试报名(符合招聘条件7的,只需笔试成绩单原件),我区将按学科招聘数1∶3的比例在面试报名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报名期间,参加面试报名人数情况,每天报名结束后在雨花教育网及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雨花教育网公布。
2、面试形式和方式:面试由我区教育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说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的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说课占面试成绩的55%,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5%。
(五)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有工作单位的体检考生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雨花教育信息网(www.yhjy.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雨花台区教育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一般于当年的8月上旬到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必须持有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
聘用的新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需求情况分配到相关学校,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本公告由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
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六、招聘监督
雨花台区教育局监察室:025-52883585
雨花台区纪检监察工作三室:025-52883202
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883275
附: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rar(请下载)。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