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市、县人社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经新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理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理员
招聘名额: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成都市户籍。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后毕业,所学专业不限。
(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四)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与基层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较强。
(五)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
三、工作职责
承担镇及村(社区)环境保护、城乡统筹、社会治理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工作,并协助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招聘方式
由新平镇政府对招考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聘用。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期限:三年,试用期1个月;
(二)工资标准:1800元/月(试用期),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2000元/月(包含200元/月的季度考核在内)发放;
(三)补贴标准:按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年终给予一定的绩效补贴;
(四)社保缴纳:由新平镇政府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份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新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平、黄志英
联系电话:028-82583275 82589866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9日。
新津县新平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