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所属基层单位,系自收自支(即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根据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所属基层单位用工需求及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专技及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 有一定社会工作经历的人员。
2. 2015年应届毕业生(限北京生源)。
三、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 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3.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4. 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
5.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者高级工等级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学历要求:管理及专技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工勤岗位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下载打印报名表
报名人员于2015年9月16日(周三)起登陆“数字东城”房地一中心网址,查看公告,打印报名表并填写完整。网址:
http://fdjyzx.bjdch.gov.cn/n5687274/n5723855/index.html
请报考者注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9月25日(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一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甲24号)。
报名者须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携带的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 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外学历须出示教育部认证证书);
4. 报考岗位所须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等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招聘领取准考证凭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10月9日(周五)上午9:30—11:30,携带《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招聘领取准考证凭证》及身份证明到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一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甲24号)领取准考证。
2. 笔试暂定于2015年10月11日(周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以及知识面。
4.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5. 2015年10月16日(周五)后,考生可登陆“数字东城”房地一中心网址,依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示为7天。网址:
http://fdjyzx.bjdch.gov.cn/n5687274/n5723855/index.html
6.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以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笔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2015年10月28日(周三)上午9:30开始。
2. 面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甲24号)。
3. 面试时间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在“数字东城”房地一中心网址:http://fdjyzx.bjdch.gov.cn/n5687274/n5723855/index.html
4.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沟通、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水平。
5.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三)公布总成绩
1. 考生于2015年10月30日(周五)到“数字东城”房地一中心网址查询总成绩。网址:
http://fdjyzx.bjdch.gov.cn/n5687274/n5723855/index.html
2.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到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审查,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一个月内在“数字东城”房地一中心网址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及聘用等相关手续。网址:
http://fdjyzx.bjdch.gov.cn/n5687274/n5723855/index.html
八、需说明事项
1. 报考者参加笔试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考场规则,取消考试成绩。
2. 报考者笔试、面试、体检、档案审查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招聘的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4.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望考生对虚假信息提高防范意识。
联系人:翟勇
咨询电话:64059988转404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
监督电话:劳动人事部 64043855
纪检监察室 64059988转4230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