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盐城市人社局核准,现就射阳县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射阳县金融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廉洁奉公;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射阳县金融办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射阳县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经费来源招聘岗位名称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专业学历、学位、其它资格条件
射阳县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全额拨款金融分析与管理21:3财务财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注:专业参考目录为《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8月26日;
报名地点:射阳县金融办(西城商务大厦818室);
报名联系人:周怡彤,联系方式:0515—82391016。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不需提供);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⑤《射阳县金融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证件等材料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由县金融办会同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本次考试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书。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金融知识、财会知识和综合写作能力等。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由射阳县金融办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50%、面试50%计算总分。
四、聘用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金融办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射阳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批准,由县金融办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射阳县金融办:0515--82391016
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 0515--82355120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金融办组织实施,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0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