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沂民生警务平台文职人员,现就招聘对象、岗位设置以及招聘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好,擅长沟通交流,熟悉计算机操作。同等条件下,具有公安、法律专业文凭的优先招聘;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优先招聘。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
4、年龄20周岁—25周岁(即1990年8月15日至1995年8月15日间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因违反规定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过的文职人员,不被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要求
本次招聘,拟录用文职人员7名,男女不限。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至8月15日。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
3、报名者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和整理成册的所有资料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5、应聘者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根据招考职位性质、特点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测试应试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等,依电话通知为准。
五、考核政审、体检
考核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和要求等,另行规定。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45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为1800元(含绩效工资300元,绩效工资视考核情况发放);聘用后年度考核合格确定继续使用的,按工作年限每年增加50元工龄工资;社会保险缴纳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不配发警服和警用装备,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七、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文职人员合同采取劳动人事代理的方式签定。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由委托的劳动服务公司自然解除。
2、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文职人员,经所在单位研究,由劳动服务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本简章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8102179
临沂市公安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