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5〕14号)等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女播音主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枣庄市市中区广播影视总台计划招聘2人。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女性,年龄在18至25周岁(1990年6月12日至1997年6月12日出生)之间。
(四)户籍不限。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
(六)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具体办法是:
个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区广播影视总台公开招聘女播音主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时间内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华山路139号)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区广播影视总台公开招聘女播音主持报名登记表》(纸质版现场缴纳,电子版存储在U盘等存储设备中缴纳)。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的同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于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25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华山路139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缴纳考务费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6月12日之前取得,相近专业的界定应参见考生毕业时教育部学科目录)、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本人近期主持的口播新闻播音视频DVD光盘(规定稿件:消息1条,评论1条,各不少于90秒)。还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2015届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能够正常获得学历、学位、专业的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研究生学历的需注明研究方向)。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审核时现场测量身高。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复试及录用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复试的相关事项,以鲁南世纪人才网公布为准。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初试人员应交纳初试考务费40元,进入复试人员应交纳复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播音主持岗位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近期主持的口播新闻播音视频(规定稿件:消息1条,评论1条,各不少于90秒),刻制成DVD光盘,报名审核通过后,一并交审核组。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等个人信息。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请专业考评人员对报名者本人提供的视频录像中反应的普通话水平、播音技巧、上镜形象等进行评价赋分,作为初试分数。初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分数在鲁南世纪人才网上公布。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复试人员。
复试:复试主要考察复试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普通话语音面貌、声音条件。参加复试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地点统一化妆后参加复试。评委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复试内容为试镜。
试镜内容:
新闻播音(规定稿件:消息1条,评论1条,试镜10分钟前发给应试者);
评分办法:试镜顺序抽签决定。评委根据应试者试镜录像效果打分,满分100分。
评委对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赋分。复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试镜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分数在鲁南世纪人才网上公布。复试结束后,按复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复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鲁南世纪人才网(www.lnsjrc.com)上公布,领取地址: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华山路139号),领取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考试成绩在鲁南世纪人才网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考核体检资格。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的,招聘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的情况,分别由组织实施部门(单位)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并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复核档案。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鲁南世纪人才网统一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批准拟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凭审批机关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期间,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正式应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包含试用期)。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事宜,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八、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鲁南世纪人才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3256610
附件1:2015年枣庄市市中区广播影视总台 公开招聘女播音主持岗位汇总表.rar
附件2:2015年枣庄市市中区广播影视总台 公开招聘女播音主持报名登记表.rar
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