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含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文明办、推进办和美好办“三办合一”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含山县文明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尊敬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清晰,需会操作计算机;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学历专业要求为文科类;
4、具有本县户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6月4日至6月11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含山县政务中心511室。
3、报名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报名时需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6月12日下午2:30—5:30。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占50%。
1、笔试
(1)笔试撰写一份800字左右文字材料。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10: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前6名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考察工作。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站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如果双方均愿意,可续聘。试用期工资每月1300 元,正式聘用后工资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后依法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住宿自理。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含山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555—4958696。
含山县文明办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