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生态所)成立于1987年,为水利部和中国科学院双重管理的科研事业单位,行政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主要承担流域(区域)水生态保护规划和水生态监测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流域内主要区域的水生态监测、调查和基础数据的收集、分析与评估,编制主要河流水生态状况报告,负责流域水生态状况监测数据系统和数据规划体系的研究,编排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开展水生态保护有关的新技术示范与推广,开展水工程建设生态学影响的实验研究、重要工程建设的生态学效果影响评估、关键水生生物物种及资源的保护对策研究、过鱼设施及人工湿地等生态恢复措施的研究与示范、生态水文学的理论研究等工作。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
1.科研岗位9人:
水生生物学研究室科研岗位1人、应用生态学研究室科研岗位1人、保护生物学研究室科研岗位2人、生态水文学研究室科研岗位3人、生态技术工程中心科研岗位2人。
2.综合管理岗位1人
(详见附件1:水生态所2015年度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科研事业;
3.具备博、硕士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毕业的研究生及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教育);
4.硕士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人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承担过国家层面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SCI收录论文、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具备岗位要求的科研能力,能够从事野外工作;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主要待遇
1.根据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聘用制。
2.聘用期间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生态所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晋升职务及职称。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2日—2015年6月21日;报名采取网络形式,应聘者应于2015年5月22日—2015年6月21日,登录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所网站(以下简称水生态所,http:// www.ihe.ac.cn/)报名,下载并填写《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水生态所人事处,信箱:rczp@mail.ihe.ac.cn(报名邮件及报名表需注明应聘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含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含复印件)、所在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到水生态所人事处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人事处根据报名的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考试前在研究所网站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
(二)考试
根据岗位的要求(见上表),分别采用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7月上旬,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发布的《水生态所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告》为准。
1.笔试
应聘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内容包括英语和专业知识。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5比例参加面试,若出现并列成绩的,均参加面试,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5倍时,全部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小组听取应聘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情况,并用提问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45分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入围面试所有人员统一按照综合成绩顺序录取。
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 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招聘。
(三)体检
考试完毕后,按1:1比例(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量与参加体检人数量的比例),依据成绩,由高至低选定拟考核对象。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水生态所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被考核对象,并到考核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身体等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人事部门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水生态所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聘用岗位。公示时间: 2015年8月上旬。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劳动局批准后,由研究所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的各阶段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发布招聘信息
水生态所按照有关规定,于2015年5月—2015年8月在中国水利教育网、长江水利网、水生态所网站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对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招聘。
(二)资格复审
在招聘笔试和面试前一天的考点现场,水生态所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现场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提供1寸彩照2张,如果应聘者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与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不一致时,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1.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有关证明自己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职人员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单位的解聘合同或同意报考的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关证明自己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费用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水生态所人事处
联系人:杨林、张坤 电话:027-82927823
单位地址:武汉市雄楚大道578号
研究所网址:www.ihe.ac.cn。
(五)回避与监督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研究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27-82927906
长江委人事劳动局监督电话:027-82926216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