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规划建设监察协勤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达州日报》、《达州晚报》、“凤凰山下”论坛、达州就业网等新闻网络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热爱规划建设监察工作;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影像、文字处理等),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
(五)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全日制警察学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取得汽车驾证C1照以上者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5.有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规划建设监察协勤工作的。
三、聘用方式及期限
协勤是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的,不占行政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和行政执法资格,服务于政府部门或某项工作的专门人才。协勤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任期一般为3年,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
四、聘用待遇
1、薪酬。招聘的规划建设监察协勤,试用及聘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待遇1700元。
2、社会保障。协勤的社会保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者在达州就业网(网址:http://www.scdzjy.gov.cn/ ,)下载报名表后,填写报名表(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发电子邮件(电子邮箱:1486763321@qq.com)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带本人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薄,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复退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汽车驾驶证的人员需带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达州市住建局招聘规划建设监察协勤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地点:市住建局十楼人事科(达州市通川区兴隆街建设大厦),联系电话:2143763。
2、报考岗位:规划建设监察协勤。
3、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15日。
4、报名须知: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监察协勤应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初审确认
报名结束后,市住建局进行初审,初审地点:市住建局十楼人事科(达州市通川区兴隆街建设大厦),联系电话:2143763。报考人员需带本人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薄,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复退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汽车驾驶证的人员需带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达州市住建局招聘规划建设监察协勤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初审合格后在2015年5月18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联系电话通知,并在达州就业网上公布。
国家有关法律、政策限制流动人员,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公开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测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行政处罚、城乡规划建设相关知识、基本写作等内容。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引体向上(或俯卧撑)。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严格考核,两项测试分值各占50%。凡因体质问题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以笔试成绩40%及体能测试成绩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90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加分项目。
(1)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2分;
(2)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
(3)获得市级或院校表彰的加1分;
(4)有驾照(C1及以上)的加0.5分。
上列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能超过3分。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按4:3:3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在达州就业网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加分
(四)录取确定
录取成绩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在达州就业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增设吸毒检测)进行体检,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或者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协勤人员开展为期10天的封闭式训练,包括协助城乡规划建设执法技能、业务知识、政治思想、执法纪律培训及军训。
(七)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达州就业网上进行公示3天。出现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
(八)签订合同。根据公示结果,市住建局发出拟录用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就薪金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具体协商,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负责解决;收到拟录用通知书30天内无法解除的,视为放弃。
(九)应聘费用
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单位: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818)2143763, 2106199 传 真:0818-2143767
电子邮箱:1486763321@qq.com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