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实际工作需要,七台河市房产管理局现公开聘用文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男性,3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或具有两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法: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报名人员应提交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一份);②毕业证、学位证(各复印一份)、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0日— 3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报名地点
房产大厦1002室(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路219号)
(四)考务费用
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
(五)考试时间、地点
以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考试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公文写作知识,取前三名进行面试。面试对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综合协调、人际交往等方面能力进行测试。对面试者分别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4的比例计入总的考试成绩,取分数最高者聘用。
(二)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
四、聘用待遇
聘用(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工资面议。
五、其它事项
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七台河市房产管理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