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提高新闻宣传水平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大洼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新闻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大洼县广播电视台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其中:新闻记者(编辑)4名;播音员(主持人)男女各1名。差额拨款事业性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广播电视新闻工作,工作能力、责任意识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3、播音员(主持人)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4、新闻记者(编辑)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从事广播电视新闻记者(编辑)工作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身体条件
1、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符合广播电视新闻岗位要求。
2、新闻记者(编辑)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播音员(主持人)男性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三)专业及学历条件
1、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或汉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含本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除外)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2、从事广播电视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大洼县委组织部、中共大洼县委宣传部统一组织,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人选、考核、体检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确认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3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中共大洼县委组织部(大洼县委办公楼521房间)。联系电话:0427—6780090。
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共大洼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进行材料确认。
(1)报名人员登录《盘锦人事人才网》或《盘锦大洼人才网》下载填写《大洼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新闻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持有学生证;
(3)本人近期同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4)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加盖公章),工作三年以上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在《盘锦人事人才网》或《盘锦大洼人才网》上下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联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进行审查;县委宣传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身体条件及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新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
(三)笔试
由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新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将分别在《盘锦人事人才网》(www.pjrsrc.com)和《盘锦大洼人才网》(www.pjdwrc.com)上发布。采取统一试卷闭卷笔试,考题由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新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命题,侧重综合素质和新闻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总分数为100分,成绩权重为50%。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由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新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采取答辩式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分别在《盘锦人事人才网》(www.pjrsrc.com)和《盘锦大洼人才网》(www.pjdwrc.com)上发布。考题由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新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命题,面试总分数为100分,成绩权重为50%。
(五)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权重成绩,由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新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确定人选因其他原因放弃,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县委宣传部、大洼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七)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到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人选、考核和体检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在相关网站和媒体上进行公布;聘用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在相关网站和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备案。拟聘人员确定后,须填写《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者未按规定程序招聘的人员,县委组织部不予备案。
(三)签定聘用合同。广播电视台与拟聘人员签定统一样式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签定聘用合同及聘后管理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试用期。公开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大洼县广播电视新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