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8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医院简介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河南省骨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产业、文化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骨伤专科医院,该院郑州院区已正式开诊。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招聘工作人员148名,详见《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基础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址http://www.hnwst.gov.cn/)、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网站(http://www.lyzhenggu.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15年1月17日—1月2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1日—2月1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网站(http://www.lyzhenggu.cn/)下载、填写《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上传至医院招聘邮箱(hnsgkyyhr@126.com)备案。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如需要咨询,请直接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人:杜老师、许老师
联系及咨询电话:0379-63546513
3、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且初审合格人员到医院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11日-2月16日,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自荐材料等。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重要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社厅、省卫计委指导下,由我院根据招聘岗位和专业的实际需要,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院将在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满分100分,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和评委提问。面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本场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本院网站及时发布成绩。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及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及试用期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及咨询电话:0379-63546513
监督电话: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0371—65897810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28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