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垦局办文[2012]4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宝泉岭管理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宝泉岭管理局公开招聘高级中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表本科毕业生、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生(当年高考成绩必须达到一表本科录取分数段且为一表类院校)、研究生(当年高考录取必须是二表本科A批次以上学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
3、具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与招聘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4、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29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14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
2、报名地点:宝泉岭高级中学办公室(1号教学楼5楼)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文杰 电话:0468-3762740 手机:13359587731
QQ群:162258069 邮箱:hanwen957@126.com
4、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先将相关电子应聘材料传至公告中指定的邮箱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本人带相关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返还)进行现场复审确认。
(1)往届毕业生提交应聘材料:由本人填写《宝泉岭管理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2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提交应聘材料。由本人填写《宝泉岭管理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2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预毕业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管理局人社局、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报名比例,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6、发放准考证。如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达到岗位开考比例,将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8日。笔试 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试讲为主,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试讲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内容,试讲评分标准按照《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评分标准》和面试要求进行。试讲总分为100分,试讲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教育局及高级中学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再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顺延。
(五)备案及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上报总局人社局,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应届毕业生必须毕业当年取得毕业证和高中教师资格证后进行公示。
(六)聘用
1、公示结束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落编、调动和聘用等相关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管理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局人社局、教育局和编委办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和编制、人事关系办理。
2、招聘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管理局纪检部门负责全程跟踪监督。举报电话: 0468-3762126。
3、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4、严肃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纪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的体检费、路费、食宿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附:1、《宝泉岭管理局公开招聘高级中学教师需求计划表》
2、《宝泉岭管理局补充招聘高级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宝泉岭管理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