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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时间:2013-8-14 17:28:40 点击:

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2013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3年下半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4名,其中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岗位和计划详见《2013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6月30日以前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2013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统一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xrs.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x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宣城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一寸同底版洗印照片4张,请考生注意留存),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放宽2:1,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按规定要求在网上进行。考生报名后需在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缺失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咨询有关招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作出规范性解答。8月27日16: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同时留存好通过资格初审考生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

8月30日9:00-17:00进行岗位取消后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不足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0日9:00-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改报资格)。放弃改报或改报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已交费人员于2013年9月14日至9月16日期间,到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宣城市叠嶂西路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联系电话:0563-3036887)办理笔试考试费用退费手续。

(四)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28日16:00前,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等),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再于2013年9月14日至9月16日期间,到宣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宣城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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