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画院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1名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考辅助管理类雇员1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深圳画院公开招考雇员计划表》。
二、招考范围
深圳市户籍的社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三、招考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及在校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
(一)时间:2014年10月8 日上午9:30-11:30。
(二)地点:罗湖区银湖路金湖一街36号深圳画院404室。
(三)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考人须提供如下材料(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1、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二,该表在资格审查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3、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和资格初审,不接受他人代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4、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5、初审结果和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网站公布。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
由招考单位负责组织。考试内容为面试,考生凭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