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消防部队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力量,缓解我省现役消防警力不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05〕91号、87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一批合同制消防员。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全省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26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热爱消防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5、年龄在18岁至32岁之间;
6、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2日至9月26日
2、报名地点:
长葛市新区5号办公楼西大厅人力资源市场
招聘咨询电话:0374-6117977(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暂住证、户口薄、学历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及《长葛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在长葛人社网站下载)。
四、考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各占50%)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①1500米跑(合格:6分钟)。
②立定跳远(合格:2.2米)。
③俯卧撑(合格:30个/分钟)。
④仰卧起坐(合格:30个/分钟)。
⑤100米跑(合格:15秒)。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有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工作性质及待遇
合同制消防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为企业用工性质。被征招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为1年(含试用期),根据需要可续签合同。合同期内表现良好的,消防部门视情帮助其向社会企事业单位推荐从事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征招人员一律充实到市消防大队从事灭火救援等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
合同制消防员试用期间,按长葛市社保缴纳基本工资标准1800元/月发放。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合同制消防员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大病等社会保险。每年发放四季服装。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到人社局人事劳动代理中心办理录用登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0374-6211203(长葛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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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