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根据《关于申报2014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丰才字[2014]01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用人单位申报情况,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今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生)4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指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普通全日制脱产学历教育并取得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已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之列。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8:30至2014年9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
3、报名地点: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610室。
4、报名相关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报名岗位仅限于《2014年丰城市事业单位研究生招聘职位表》中的岗位;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且符合岗位要求。
5、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程序
1、组织面试
根据用人单位计划和岗位报名情况,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主要了解掌握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在校表现、适岗情况、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等。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2、资格审查
经过面试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个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到市人社局进行试用前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试用资格。
3、考核聘用
拟聘用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十二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公示一周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