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宁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岗位及条件
(一)本次招考范围: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二)招考岗位及名额:向全县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编辑记者4名,播音主持2名(男、女各1名),电视节目制作2名。
(三)招考对象及条件:详见《宁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县广电局负责组织,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9月5日,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媒体发表的报道文章或视频作品、近期同底2寸照片4张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考试前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需相关知识。报考播音主持岗位人员,只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电视摄像、制作)占总成绩的30%,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考岗位人数确定。
(三)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县广电局负责组织。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等排名时,优先考虑学历、专业、工作专长者。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拟招考人员名单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负责办理调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县广电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对招考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2、招考公告同时在宁县电视台、中国宁县网站发布。
3、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现行公开招考有关规定执行。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
县广电局:0934—6622459
县电视台:0934—6623086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34—66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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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