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新闻中心是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联处、影像处副处长各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工作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
此次招聘职位相关信息及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附表《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请于2014年8月12日9:00—8月26日18:00期间,登录国资委网站(http://www.sasac.gov.cn),下载并填写《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将报名表和登记表发送至xwzx@sasac.gov.cn,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应聘职位名称。
应聘者随报名表提交以下资料的电子复印件或扫描件:①学历、学位证书;②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公开发表的主要作品;④外语、计算机能力证明等;⑤个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以内)。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2.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考试
1.初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根据通知,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初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2.笔试
根据初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应聘者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笔试。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携带指定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按照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如无合适人员,则该职位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报名咨询电话:(010)64470992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4471700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
国资委新闻中心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