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股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普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地矿及测绘。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8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象山路16号),联系电话:4967669。
3.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交报名及考务费50元。
4.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共同进行。
5.报名人员于2014年8月19日17:00前到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及文秘写作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察考核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及综合分析能力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办法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2.由易门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拟聘人员提交公安部门进行政审。
4.拟聘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在易门县国土资源局、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者,所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管理
1.所聘人员实行聘用管理,进行人事代理,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
2.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七、组织及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由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在县人大、政协、监察、人社、保密等部门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未尽事宜,由易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