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市社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委托台州市远帆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社会工作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10日后出生)。
6、天台户籍或天台生源(户籍迁入截止2014年7月10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
在城市社区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职人员。人数7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7月11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办。
2、报名地点:台州市远帆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天台城关栖霞中路41号2楼)联系人:徐先生电话:83736076 13586213338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并贴好照片。免报名费。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准考证在报名时同时领取。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聘用者须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书。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天台县民政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