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杭锦后旗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素质,按照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为10名,岗位设置为乡镇财政所,分为两个类别。
1.A类,属于艰苦边远地区(团结、蛮会、沙海镇),男性3名;
2.B类(男女不限)7名。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2013年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报名专业为财经类专业。
3.考生户籍限定为杭锦后旗籍(户籍认定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如因外出读书户籍迁到外地目前未迁回本地的考生,须持本人父母户籍原件、复印件以及学校户籍证明。
4.在我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不受户籍限制。
5.年龄要求为28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招聘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财会专业知识”。
2.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同时招聘名额按比例进行调整。
3.考试根据招聘名额,A类和B类考生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选。
4.杭锦后旗户籍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排序。
5.按照招聘名额,如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需重新考试确定招聘人选。
四、录取公示
经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由人社部门在旗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人社部门核实,不符合录用资格者,不予录取。
五、管理办法和待遇
被招聘到乡镇财政所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专项编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星期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1室(旗政府院3#楼)。
3.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国家服务项目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 1寸彩色照片4张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具有二维验证码学历证明一份。报名时填写电子版《杭锦后旗乡镇财政所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格需从杭锦后旗政府网下载。
联系电话:0478—6655314、0478—6622394
特此公告
附件:杭后财政所报名表.xls
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