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学院现占地839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6亿元,仪器设备总值7700万元,馆藏图书80万册;教职工73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75人,博士15人,硕士310人;先后选派26名教师到美国哈佛大学、德国图宾根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做访问学者或进修。现设有8个系、3个学院、16个研究所、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2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和19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现有招生专业38个,面向19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8100余人。学院建有山东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9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29门。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学院”、“全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与德育工作双优学院”、“山东省文明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等荣誉称号。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3〕44号)、《莱芜市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莱办发〔2008〕31号)和《莱芜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办法》(莱办发〔2012〕16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一批博士、硕士研究生。
一、招聘岗位和数额
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7名,专业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3年以上所需专业工作经历、非教师所需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工程师、技师)者在录用考核时加分、重点考虑。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应具有国家教育教学部门颁发的学历与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为国内“211工程”院校硕士毕业生或国内“211工程”院校大学本科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硕士。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有工作单位的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 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
(1)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报名地点: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10、412房间(山东省莱芜市高新区凤凰路北首)。
(2)网上报名:请下载附件填写有关报名材料后发至lwzyrsc@163.com(或登入学院组织人事处公网网站http://rsc.lwvc.edu.cn/default.asp下载附件),电子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格式要求:学历-专业-毕业学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同时要求打印一份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并附上相关证件扫描件邮寄至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地址:莱芜市高新区凤凰路北首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收;邮编:271199。
3.注意事项: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进行资格审核。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2014应届毕业生(2014年7月毕业,现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也可报名。
4.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1.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
(1)笔试、面试和考核
资格审核合格后,每个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3倍时,学院将报名人员上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达到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时,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35%,面试占35%,考核占30%。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以试讲为主,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教材的把握能力和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等。考核主要包括:学业成绩、在校奖学金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其他技能(包括外语、计算机等)、实际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和工作能力等。笔试、面试、考核的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2)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
(4)签订聘用合同
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并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合格,但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暂转为兼职教师使用,保留聘用资格1年,期间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逾期仍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
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根据莱办发〔2012〕16号文件规定,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合格后,5年内给予12万元的生活补助。根据录用人员科研情况由学院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陈老师
电话:0634-6267448 6268315
电子信箱:lwzyrsc@163.com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项由学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确定。
附件2《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附件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4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统计简表》.rar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