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社会工委关于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随军家属就业,解除官兵的后顾之忧。现将延庆县面向驻延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配偶为延庆县驻军现役军人,已办理随军进京手续的随军家属;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5)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人数及职责
10名,具体岗位工作职责根据到岗后分配的工作岗位确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周四)8:30至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县社会工委2楼会议室
3.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和团以上政治部门盖章的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团以上政治部门盖章的随军家属落户审批表复印件;
(6)团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配偶为驻延庆县部队现役军人证明。
(7)一寸照片2张。
三、考核方式
延庆县2014年度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最终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用人员,如在招聘过程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将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笔试与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将在延庆县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
县社会工委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如有不合格的,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政审
县社会工委统一组织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政审如有不合格者,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入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北京市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全县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六、任职和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本人同意,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正式录用者与所在的街道签订《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首个聘任期限为三年。其待遇参照《延庆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招考咨询电话:69175689、69144296
附件:延庆县2014年面向随军家属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表.rar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