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管队伍结构,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满足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管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管队员80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城管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男性,身高1.7m以上。
4.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
5.鹤壁市淇滨区户籍。
6.年龄18—30周岁(1984年5月14日之后至1996年5月14日之前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和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3日至5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宜居快捷酒店(新世纪广场东区南头)
2.报名要求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淇滨区201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城管队员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从www.hbqbq.gov.cn下载,表格填写内容需计算机打印)1份,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高中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士兵报名需另外提供退役士兵证明。
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准考证领取
凭报名序号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与参加考试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2.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名额1: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名额的比例低于3:1时,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
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件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应对突发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被考察人员同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四)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安置。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淇滨区财政供给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淇滨人社〔2013〕7号)执行。
联系电话:0392-3399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