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保山市昌宁县交通运输系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昌宁县交通运输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才需求,根据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招聘公路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岗位、专业、数量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计划引进招聘公路工程技术专业人才5人,岗位设置如下: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昌宁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方向、道路桥梁方向 |
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 |
5人 |
二、引进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二)须是土木工程交通土建方向、道路桥梁方向;
(三)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三、引进招聘相关事宜
(一)引进招聘方式
由县人民政府派出监察、人社、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组,到高等院校进行引进招聘,符合条件人员也可到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报名。
(二)引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4月4日— 4月10日;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交通运输局二楼办公室,联系人:段永芬,联系电话:7120646,邮箱:cnjt2007@163.com;昆明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63801026。
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组将于4月10日9:30—14:30,在云南省昆明市理工大学呈贡校区怡园A区设现场报名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若有)及能证明其学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工作人员依据引进招聘条件审查报名资格。
2.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经引进招聘工作组查阅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面谈情况,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签定协议。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签约人员,双方协商签定《公路工程技术类毕业生引进招聘协议书》。签定协议后如签约毕业生单方违约,视为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和政审考核。签约学生毕业后于2014年6月25日前持《引进招聘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若有)、《就业报到证》到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报到,同时将学籍档案交到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和政审。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根据政审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宁县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无疑议的人员,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岗位需要统一分配。
四、引进招聘纪律
(一)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必须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整个引进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毕业生档案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存,如有不封存、涂改的,不得参加今年的招聘。
(三)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昌宁县事业单位招聘。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可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昌宁县交通运输局门户网查询。
联系电话: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0875—7120646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