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东城街道辖区社会稳定,现面向八师石河子市公开招聘社区综治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社会工作,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廉洁自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愿意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历应是国家、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4、限男性,年龄在37周岁以内(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石河子市常住户口。
6、法律专业、退伍军人、中共党员、荣立三等功及其以上奖励的予以适当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宜从事拟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和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最终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察和体检的综合情况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2014年2月10日在石河子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 www.setd.gov.cn/。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14日,每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3、报名地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组织人事局办公室。联系人:李晓乐,电话0993—2620167。
4、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自身情况携带以下材料:1、需真实、完整填写《东城街道综治员招聘报名表》1份(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中要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2、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4、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同一底版);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6、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7、中共党员和荣立三等功及其以上奖励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提供虚假资料,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待初审合格后,由组织人事局通知应聘者领取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程序。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全过程。
(四)考 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考生以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应聘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公式。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法律专业、退伍军人、中共党员、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者每项加3分)。
(五)体 检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和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和政审环节,政审中考生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犯罪记录证明》。
如若上述招考环节中出现不合格人员,将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 示
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和政审、体检的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
(八)聘 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享受社区四员待遇。
三、其 他
1、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政审、体检等情况都将在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告,请考生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2、咨询电话:0993-2620167;监督电话:0993-2611578。
3、本招聘公告由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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