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和《城阳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我院面向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4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临床护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护理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在其他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 4月1日至2015年4月 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或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部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600号,急诊楼四楼)。
网上报名:通过邮箱(cyzhenggong@126.com)提交《城阳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最终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招聘比例,将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拟进入技能操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城阳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学生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实习证明原件。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技能操作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占4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护理学,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 2015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总岗位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技能操作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技能操作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技能操作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二)技能操作(占30%)
技能操作采取抽签考试的方式进行。
操作内容为常用技能操作。
技能操作时间:2015年 4月 16日上午8点。
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占30%的比例加权,汇总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总岗位数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技能操作成绩及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三)面试 (占3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主动性、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时间:2015年 4月 18日上午8点。
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加权,汇总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总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当天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
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如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和考核工作按《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参照院内合同制人员进行管理。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由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操作和面试均须带《城阳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学生证和本人身份证(缺一不可)。
2、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均通过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本次招聘报考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2-8065339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二○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