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台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规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台州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同时挂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台州院区”“台州市妇幼保健院”和 “台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该院前身为台州市妇幼保健所,2013年撤所建院,为台州市直属公益二类卫生事业单位,单位坐落在东海之滨,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境内。2016年5月医院成为温州医科大学跨出温州地区合作建设的第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并依托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在儿科、妇产科领域深厚的历史底蕴,雄厚的临床实力,全面带动医院医疗教科研、医院管理、学科建设等领域的实力。
医院新院区位于台州市主城区椒江区,为台州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定位为三级甲等现代化专科医院,总用地面积120亩,规划床位800张,其中一期建设总投资6亿多元,新建床位400张,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预计2017年9月份将投入使用。现诚邀各类精英人才加盟,为把医院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省内一流、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国际标准医院共同努力!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本次共计划招聘高层次卫技工作人员53名,具体如下:
学科 |
岗位 |
职数 |
职称 |
学历 |
学位 |
英语 |
专业及相关要求 | |
儿科 |
儿内科 |
5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六级 |
临床医学、儿内科学、儿科学专业 | |
5 |
高级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三级医院儿科学相关工作经历 | |||
儿外科 |
儿外科 |
5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六级 |
临床医学、儿外科学、外科学专业 | |
5 |
高级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三级医院耳鼻咽喉科、眼科、儿外科、口腔科、麻醉科学等专业临床经历 | |||
妇产科 |
妇产科 |
5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六级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专业 | |
5 |
高级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三级医院妇产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 |||
皮肤科 |
皮肤科 |
1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六级 |
临床医学、皮肤科学专业 | |
1 |
高级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三级医院皮肤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 |||
心身医学科 |
心身医学科 |
1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六级 |
临床医学、医学心理学、精神卫生学、精神医学 | |
病理科 |
病理科 |
1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六级 |
临床医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相关专业 | |
1 |
高级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三级医院病理专业临床经历 | |||
影像学科1 |
放射科 |
1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专业 | |
超声科 |
2 | |||||||
影像学科2 |
放射科 |
1 |
高级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三级医院放射诊断专业临床经历 | |
超声科 |
2 |
三级医院超声专业临床经历 | ||||||
药学部 |
1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六级 |
药学、药理学专业,临床药师优先 | ||
1 |
高级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三级医院药剂科专业临床经历 | |||
检验科 |
1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医学检验相关专业 | ||
1 |
高级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三级医院检验科专业临床经历 | ||||
输血科 |
1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输血或检验相关专业 | ||
1 |
高级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三级医院输血科、地市级血站专业临床经历 | ||||
护理部 |
1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护理学专业 | ||
3 |
高级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三级医院护理管理专业工作经验 | ||||
后勤处 |
信息中心 |
1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计算机相关专业,有一定的信息技术软件开发工作经验(企业和医院均可) | |
临床工程处 |
1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
注:(1)除特别注明的岗位英语不限,其他均要求CET6分数425及以上;(2)博士岗位全年开放招聘,不受届别限制;(3)本科学历人员的专业根据执业范围、工作经历证明认定资格。
(二)招聘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三)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健康的身心条件;
2、按期毕业时取得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者户籍不限。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专栏”和“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tzswjw.gov.cn);
3、温州医科大学就业网(http://job.wmu.edu.cn/);
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wzhealth.com);
5、台州市妇幼保健院网(http://www.tzfb.org.cn);
其中,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tzswjw.gov.cn)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方式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底,根据报名情况,择期组织考核。
2、方式:报名者将真实、完整、准确的报名表(见附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zsfybjy1@163.com邮箱,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寄:浙江省台州市妇幼保健院(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二路97-115号)。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进行应聘条件的筛选。审核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学术成果、获奖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及短信通知本人后续考试考核流程。资格审查和条件筛选以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应聘条件按优先次序排列并通知。根据报名情况,招聘单位将择期组织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1.5倍(信息中心、临床工程处岗位为3倍),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个别紧缺的医学类专业可视报名实际情况调整开考比例并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四、考试考核方式
专业技能考核加面试,由专家单独量化打分评估,其中专业技能考核根据不同专业可以理论笔试或临床实践技能操作、现场提问和专业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各类考核要求如下:
1、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理论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重点了解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
2、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个人综合素质,并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作必要的补充了解。
3、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分别各为50%。二者满分各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各为60分。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或临床实践技能专业水平不合格,一般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作为体检与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和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和应聘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通过函调、访谈、电话沟通了解等多种方式进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或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聘用合同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要求的证书资料不齐或经查实属虚假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年龄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处)或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教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九、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二路97-115号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00798;传真:0576-88707780
邮箱:tzsfybjy1@163.com。
联系人:牟老师、朱老师。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台州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