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政康复中心(浙江康复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民政康复中心(浙江康复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民政康复中心(浙江康复医院)是浙江省民政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中心位于杭州市江干区观音塘路103号,主要为各类残疾儿童、老年患者等社会病人提供公益性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服务。为推进民政康复事业发展,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实施中心异地扩建工程项目,省发改委已经批复项目立项,设床位1100张,中心发展前景广阔。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7个岗位共8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民政康复中心(浙江康复医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2、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对工作经历的审查延后至面试前资格复审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于2015年2月26日至3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16:00)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到杭州市观音塘103号,浙江民政康复中心(浙江康复医院)行政楼四楼405室进行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的,应聘人员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5日期间(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观音塘路103号浙江民政康复中心办公室(邮编:310016),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并请在邮寄后及时拨打电话18006812812(王女士)进行确认。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贴照片,样式见附表2)、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报名的,审核原件并保留复印件(自备)。邮寄报名的,邮寄相应证件复印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短信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有关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报考人员。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要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不安排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5年3月份至4月份期间进行,时间与地点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见招聘岗位表。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学科水平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民政康复中心(浙江康复医院)网站(http://www.zrccd.net,本院公告);
2、浙江省民政厅网站(http://www.zjmz.gov.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民政厅(人事处):0571-87050257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18006812812,0571-86439830
附件:
浙江民政康复中心(浙江康复医院)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