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进一步加强医院学科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性质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为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国际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心胸外科、手足外科、消化内科、腹腔镜外科及口腔科学科带头人各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天津市静海区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55周岁以下(1961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外省市户籍人员45周岁以下;
5、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较强的科研和带教能力以及学科建设和组织梯队建设的能力;
6、外省市户籍人员需满足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的相关政策;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11月30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tj.hrss.gov.cn
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由静海区医院负责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1、邮箱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7:00。
邮箱地址:jhxyyrsk@163.com
报名方法:将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证件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及报名表、个人简历、业绩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9:00至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医院人事科(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4号门诊楼5楼)
携带资料: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个人简历、业绩材料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考核
考核采取技能考核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区医院组织专家组对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进行考评。
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现场答辩。重点考察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现场答辩成绩×50%。总成绩将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公布。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职称资格、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22-68924241
监督电话:022-28942650、022-68615199
附:1、《天津市静海区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天津市静海区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