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单位医疗业务发展需要,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1名。
一、岗位及条件:(附件)
二、考试:
单位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
三、考核、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成绩≥7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四、待遇:
参照编内同类在职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五、报名:
请考生本人携带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职称证书及相关岗位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等材料到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青春路288号)人事科报名。联系电话:0579-89157981。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2日。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201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