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卫计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县人民群众服务,结合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个乡镇卫生院,泰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考名额共计60名。
(一)、疾控中心6人。其中:临床医学(西医)岗位2人;医学影像岗位1人;卫生检验与检疫岗位2人;预防医学岗位1人。
(二)、乡镇卫生院(含泰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4人。其中:西医临床岗位26人;中西医结合(含中医)岗位13人;蒙医临床岗位2人;护理岗位1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护理岗位为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为1980年 9月1 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报考要求:
(1)、疾控中心:报考临床医学(西医)岗位和医学影像岗位的考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报考卫生检验与检疫岗位的考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预防医学岗位的考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卫类别执业医师资格。
(2)、乡镇卫生院(含泰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考西医临床岗位、中西医结合(中医)临床岗位、蒙医临床岗位的考生具有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具有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护士执业资格。
6.报考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含泰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生只能报考其中的一个岗位;
7.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已经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人员;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计划内已经签约的医学专业大学生;
7. 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原则上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12日,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人员人事股,咨询电话0459-3430028。
3.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卫计局组成资格审查组,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4.报考考生需提交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已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报考考生按岗位类别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6.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
7.在职人员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考务费:笔试考务费100元。如不够,按实际发生金额由县财政部门予以补贴。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卫生法律法规、国际国内时事,满分为30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岗位所需知识掌握程度:临床医学(西医)岗位考察西医专业综合知识;西医临床岗位考察西医专业综合知识;中西医结合(中医)临床岗位考察中西医专业综合知识;卫生检验与检疫岗位考察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综合知识;预防医学岗位考察预防医学专业综合知识;蒙医临床岗位考察蒙医专业综合知识;医学影像岗位主要考察西医专业基础知识和医学影像诊断学专业知识;护理岗位考察护理专业基础和技能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笔试共计15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
具体事宜:请查看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http://www.drbt.gov.cn/)网站《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三)体检和考核
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需进行加试)。进入体检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领导小组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复检过程中如果因考生个人原因发生不可预料的事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审批聘用
1.公示: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2.审批聘用:报考乡镇卫生院(含泰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根据所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由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聘用岗位,聘满为止。
五、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含试用期),必须在其聘用岗位上服务满5年。
招聘过程中如遇其它特殊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9日